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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追偿无力偿还怎么办

现在汽车都有投保交强险,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请求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医疗费、住院费的相应费用,事后保险公司可以向事故责任人追偿。但有时候事故责任人表示没有能力偿还,此时应该怎么办呢?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向事故责任人追偿时,如果事故责任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等事故责任人有财产的时候,再恢复执行。或者责任人可以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分期偿还,只要保险公司同意就没问题。如果责任人有能力偿还而故意不偿还,将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投保人有以下情形,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但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事后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1、交通事故是保险人故意制造的;

2、交通事故是投保人无证驾驶或酒驾造成的;

3、交通事故是在被保险人车辆被盗抢期间发生的。

虽然保险公司追偿属于民事纠纷案件,如果责任人确实无能力偿还,也不会坐牢,但可能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且限制高消费,所以建议车主们不要心存侥幸,有经济能力的话最好及时还清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