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卖出去了,没有过户但是出现了交通事故,这种情况下会有机动车辆的买受人来进行承担。虽然说摩托车卖了,但是没有过户不过在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则是买主出现的交通事故,因此就需要摩托车的买受人来承担这场交通事故的责任,而非是卖摩托车的车主来进行承担。
不过要知道由于车辆都是属于动产的范畴,所以无论是何种车辆在买卖的过程中都需要进行过户登记,如果不进行过户登记的,相当于来讲买家只有摩托车的使用权,但是没有摩托车的拥有权,因此这种情况下是一定要给摩托车进行过户登记的。
若是车主在买卖摩托车的这个过程中,摩托车已经卖给了买方,但是买方是恶意不进行过户的,在这种情况之下,一般时车辆进行买卖双方都会需要签订一个买卖合同,若是买家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当事人完全可以凭借买卖的合同到买家要求买家无条件配合车辆过户手续的办理。
也可以去警局要求警察出示一张证明,这张证明主要是要标明买方是自己不愿意过户的。还有一个可以解决的方法就是进行维权,比如说凭双方所签订的买卖合同进行起诉胜诉之后,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对方进行强制执行。不过总的来讲,当摩托车进行买卖的时候,买方车主最好还是要进行过户的,否则就如上所说,车主是只有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