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的爱车已经报废无法上路行驶,但是车主发现自己的车辆,还有违章没有处理,那么车子已经报废了有违章怎么办呢?
车辆已经报废了,车主也是需要处理车辆的违章,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如果是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或者是被依法收缴需要强制报废,车主就需要到车管所,办理车辆的注销登记手续。
如果车主没有处理完车辆的违章,就无法办理车辆的报废手续,而且车主在此记分周期内,没有及时处理车辆违章,违章记分就会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内,影响车主下一个记分周期驾驶证的使用,所以报废车辆前需要先把违章处理掉。
车主需要准备身份证、行驶证、绿本、车牌、到车管所领取并填写一份《机动车报废单》,然后携带工作人员出具的《汽车报废通知书》,然后将车辆开到指定的机动车回收机构,就可以拆卸车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