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动车需要上牌,不上牌的电动车是不能上路行驶的。2021年8月1日,深圳市的电动自行车试行的管理条例开始实施,在深圳骑电动自行车需要登记上牌。根据深圳市的电动自行车试行的管理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后,才能上路行驶。
但截至2021年10月14日,深圳交警尚未发布电动车登记的相关信息,具体登记时间仍需等待深圳交警公告。一旦深圳交警公布了有关登记的信息,就应该尽快前往交管部门进行登记,否则是不允许上路行驶的。
目前,深圳交警正在进行关于规定实施的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同时,通过行政法规和登记措施相结合,完善登记制度、登记点、限行路段等配套政策和设施。
新国标颁布后,对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临时牌照的申请和三年过渡期的管理。过渡期结束后,超标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罚款1000元并予以拘留。
自2020年6月15日起,深圳市宝安区、光明区对标准电动两轮车不再发放黄色过渡标志车辆,过渡期至2021年12月31日。
此外,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不得在深圳行政区域内生产和销售。违反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